2014年3月11日 星期二

即時訊息-搭公車販送毒品 8公里免費真方便 仍遭中市警緝獲




為遏制毒品氾濫,戕害國人身心健康,並貫徹臺中市長改善治安及掃蕩毒品之決心,落實「掃蕩毒品工作」計畫,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對毒品氾濫情形極為重視,透過多次全面掃蕩,戮力查緝,期望還給市民一個乾淨、活力、安全的生活環境。

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一隊員警接獲情資,臺中市龍井、大肚等地區毒販者為躲避警方查緝,已不敢再使用個人任何交通工具,運毒賣毒,深怕警方以車追人,露出馬腳,為警查獲;然運毒需求在所難免,情急之下,便想出自家巷口有公車站牌,遂搭公車悠遊各站牌,與毒蟲(施用者)相約站牌交易,幾經時日,發現警方鮮少針對大眾交通工具實施稽查,確認這是最安全,且免費便利的運毒方式,於是每日毒蟲來電購毒,即上公車運毒,到站下車送毒,生意越做越大,毒品販售區域已達公車8公里免費邊緣,實為販毒者絕妙運毒送毒的方式之一。

偵辦人員日前接獲上述線報,立即指派專人負責調查蒐證,並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俊忠指揮偵辦,經數月之偵查作為,順利查明該販毒集團為首者,乃是綽號「小芳」之蔡姓嫌犯,送貨員為綽號「黑仔」之何姓嫌犯,2人同力合作,分別由蔡嫌負責接購毒者電話,何嫌坐公車運毒送毒,且以公車站牌為主要交易地點,販售毒品,獲取暴利。本案見時機成熟,遂於日前聲請搜索票執行,兵分多處,一舉查獲蔡姓、何姓等藥頭及戴姓、蘇姓、盧姓、張姓、陳姓等5名藥腳,當場起獲海洛因毒品、毒品分裝袋、毒品吸食器及行動電話等違禁物,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將蔡嫌等7人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中。

警方呼籲,勿輕易嘗試毒品,一旦成癮,即陷入深淵泥淖,難以自拔,自身痛苦,家人憂心,做人應潔身自愛,朋友間相互規勸,要勇敢向毒品說「不」,以免身陷囹圄,終身遺害個人、家庭及社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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